卡宝宝网为您提供丽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丽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住房
提供12个月内的《商品房购销合同》、30%以上付款凭证;办理产权证12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及30%以上付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购买二级市场交易住房12个月内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12个月内的
①住房属于城镇的,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施工合同》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建造住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住房属于乡镇的,提供乡(镇)政府及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许可证》,同时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建筑施工合同》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
二、装修自住住房的
1.《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三十六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验证原件;
2.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供《装修合同》或填制《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能连续正常按月还款满二十四个月的,申请自住房装修提取,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填制《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质)押贷款本息的:提供《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一次性提取的由委托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分次提取的提供12个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凭证;借款人第二次以上申请提取偿还贷款本息的,提供由委托银行出具的当月贷款余额表、《丽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居民身份证;
2.偿还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提前偿还;
四、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1.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验证原件;一次性提取的由商业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分次提取的提供12个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凭证;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能连续正常按月还款满二十四个月的,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验证原件;一次性提取的由商业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分次提取的提供12个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凭证;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
所在单位出具申请人家庭无自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租房合同、出租房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付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