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内职工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嘉兴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条件的相关信息,大家不妨参考一下。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房龄在10年(不含)以上的有购买住房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6、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首次还贷中无连续三期以上逾期记录且贷款余额为零,次月起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实行差额贷款;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的共同购房人限于父母及成年直系子女(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9、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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