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提高单位缴存比例或调整职工缴存比例1、办理条件:
《缴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4、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5、办理方式:
银行柜台办理。
6、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7、备注:
(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20%)可由单位自行提高,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8、相关表格下载: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1—5人)。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5人以上)。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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