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一手房: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单位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且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是购房人本人,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购房款。首套房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30%;被管理中心认定为第二套房的,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50%。
4、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企业与公积金中心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
5、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无配偶或配偶无稳定职业的,须有稳定职业的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连带责任。
7、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有我市常住户口且在异地连续正常缴存社保6个月(含)以上。
8、申请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手房:
馆陶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
异地贷款:
馆陶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材料:一手房:
1、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由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偿还贷款担保的,提供第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与开发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向开发公司交纳首付款,开发公司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第二联)。
5、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6、异地缴存公积金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六个月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由社保出具社保缴存证明。
二手房:
馆陶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申请者本人将填妥的表格和上述办理材料向承办银行进行提交,资料齐全者当场办理。提交材料不全者,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步骤二:
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审批和银行贷款审查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步骤三:
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支票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70%(二手房60%)。
3、被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
5、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减去已付房款的数额。
说明:借款人所提供的贷款资料(包括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契税发票、评估报告)中标明的房屋价值若不一致,计算房屋价值时,取其中的最小值。
贷款利率
2017年度馆陶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房:
(1)五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2)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二套房:
(1)五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025%;
(2)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
1、最长贷款年限15年。
2、贷款年限和所购二手房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含)。
3、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男不超过65,女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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