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2016年邢台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邢台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
(1)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市:1590元;
(2)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市、临西县:1480元;
(3)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138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0300元。
缴存额度
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为:
(1)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市:79.5元≤2016缴费额度≤1236元;
(2)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市、临西县:74元≤2016缴费额度≤1236元;
(3)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69元≤2016缴费额度≤1236元;
缴存手续
单位缴存业务
邢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
个人缴存业务
邢台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指南
其它缴存业务
邢台公积金汇缴手续
邢台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邢台公积金补缴手续
邢台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邢台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邢台市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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