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济宁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职工缴存比例上限和下限,最高不超过各12%,最低不得低于各5%。
缴存基数
济宁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
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的按3倍执行;
(2016年度济宁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80元)。
最低: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1640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1470元。)
缴存额度
济宁公积金缴存额度
缴存额度:73.5元≤2016年公积金额度≤1720.8元
缴存手续
单位缴存
济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指南
个人缴存
济宁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指南
其他缴存
济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缴存地点
济宁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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