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一:市场准入门槛太高
《决定》提出的三个核心准入门槛是: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在境内具备独立完成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很多人认为这样的门槛太高,有人甚至振振有词地说:设立全国性银行的资本金要求才10亿元,这样高门槛会让清算市场“开而不放”。
而在笔者看来,在现有申请条件下,门槛不但不高,甚至还可能偏低。支付清算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关乎亿万持卡用户的信息安全与国家金融稳定。支付清算组织需要建设自己的规则与标准、自己的网络,需要联合发卡机构发行自己品牌的银行卡。此外,没有强有力的国际网络,也很难发展、存活。从全球来看,到目前为止也就维萨、万事达、银联等五六家国际化的银行卡清算组织。
那些喊门槛高的人,可能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支付清算。一哄而上申请牌照的机构凭什么立足?如果依赖的只是习惯性思维下的低价恶性竞争与违规开展业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从何谈起?
误解二:“第二银联”大量来袭
市场准入管制的确是放松了,那么会不会有一大波“第二银联”来袭呢?在境外,国际卡组织巨头虎视眈眈,万事达卡中国区总裁表示一定会申请清算牌照;在国内,据说工商银行与支付宝公司,也都有意成为清算机构。
但银行卡清算市场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前期需要大量投入,一般的商业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去揽这个活儿。而且,清算机构的信誉度和安全性要求都非常高。即便是呼声最高的支付宝,它的号召力、影响力是否能够吸引会员银行加入?以支付宝目前的水平,是否真正具备从事清算业务的职业素养和风控能力?银行是否愿意、是否放心将自己的业务数据交到它手中?这些都是未知数。同样,由商业银行主导的清算组织也面临类似的问题。
一枝独秀不是春,银行卡清算市场需要更加开放。但银行卡清算组织设立,应避免 “大跃进”思维,为放开而放开的做法并不可取。可以预见的是,“第二银联”不会大量出现,清算机构重在质量,而不是数量。
误解三:刷卡收费一直暴利
很多人期待,市场开放之后各种刷卡费用大幅度下降。近些年来,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也一直备受关注。前些年,深圳、杭州等地发生了“罢刷”事件,原因在于少数商户认为刷卡手续费过高。
其实,目前国内刷卡手续费平均费率仅为0.3%,远低于国外成熟市场平均2%的标准,大概只有美国的1/6到1/7。也正因为如此,虽然中国银联交易规模已经接近维萨,但是收入却相差甚远。商户之所以觉得刷卡手续费高,主要在于在我国对现金消费缺乏约束,现金结算服务基本上也是免费的。而在境外,现金消费特别是大额现金消费通常受到严格限制,而且现金结算普遍被收费2%左右。
常出国的人还知道,境外消费用银联卡最实惠。与使用维萨、万事达卡不同,用银联卡刷卡,还款时不用兑换外币,直接还人民币就可以,不需要承担消费金额1%?2%的货币转换费。这笔费用,银联一免就是10年。
因此,目前低费率水平下,即使清算市场主体增多,恐怕相关费率也难有大的调整余地。
误解四:银联会被竞争搞垮
山雨欲来风满楼,有人还担心银联能否禁得起即将到来的竞争,有人则希望通过竞争治一治银联的霸气。
市场竞争不是闹着玩的,新的市场主体出现,当然会对银联带来一定冲击。目前,维萨、万事达卡的境内清算业务均通过银联转接,其中信用卡中双标卡约占50%。假如以后这些双标卡都分流为维萨、万事达卡的单标卡,意味着银联来自信用卡的转结算收入的一半就没有了,这对银联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当然,当下的银联一直面临着各种竞争。在境外,银联受理网络已覆盖境外148个国家和地区,与国际卡组织开展了各种对决。在境内,前些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违规“直连”银行的事情层出不穷,事实上已在开展清算业务。而且,由于境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支付市场的成员都不愿意交品牌标识费。
由此,笔者认为,那些已经开始和即将到来的竞争,并不会严重削弱银联。对于摘掉“垄断”帽子的银联,反而能够在竞争中更加商业化,通过竞争改进服务、提升效率,在开放中更好地发展。
误解五:只盯“开放”无视“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讲的是“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最新的《决定》也再次强调“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之所以如此强调,是因为近些年来国内支付清算市场的确有点乱。2014年4月,央行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9月,央行更是开出最大罚单,勒令汇付天下、易宝、富友、随行付等支付机构撤出部分省市收单市场。
但很多人往往紧紧盯着“放开”,而完全无视“规范”。尽管央行的文件发了,罚单也开了,但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照样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没错,原来银联一家能干的事情,接下来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干了。但这同时要求,各市场主体在同等监管条件下,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竞争。
下一步,央行等部门还要完善管理,防范风险,使开放的清算市场更好地便利和惠及消费者。无论是银联还是新的清算机构,都要规范发展,自律自重,这同样很重要。未婚同居的该领证得去领证了,原来偷偷摸摸在做的也得走正道了。
此外,《决定》还从银行卡清算品牌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再次明确“谁的品牌谁转接”原则。品牌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标准化属性。
今后,除非经过商业授权,否则银行卡清算机构将不得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非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这也表明,那些违规“直连”的行为将被禁止,除非得到授权。如果获准使用“银联”品牌,银联可能会逐步按一定标准收取品牌标识费等费用,维护作为卡组织的正当权益。
当然,银联自身也不是没有问题。银联的最大问题在于,作为一个半官方的机构,角色定位模糊。作为卡组织,银联也需要制定一套规则,相关成员必须在统一规则下开展各自业务,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近年来银联似乎已经不满足卡组织的单纯角色了。比如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公司,借助自身网络优势,大举进军收单市场,与银行等机构明争暗抢商户。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不但引起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不满,作为股东的商业银行也颇有微词。
对相关部门而言,需要做的是,进一步明确银联的地位,规范其权利和义务,与将要诞生的其他清算机构一样迎接市场竞争。在国内,银联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边界,安静地做个专业的“运动员”可能更好;在国际上,我们希望银联能够更加壮大,与国际卡组织大咖一决高低,擦亮民族银行卡品牌。
不管怎么说,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大势已定。我们也深信,一个更加透明开放的市场,将有利银行卡和支付市场创新发展,使社会更进步、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