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刚过去,即将迎来的是双十二,以及双十一的信用卡账单。
突然想问男性同胞这个问题:双十一妻子刷爆信用卡购物,你会怎么办?
可能有人会说和她一起还,有人会说把能退的退掉,也有人真的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妻子疯狂购物致丈夫死亡”、“双十一妻子网购欠30万丈夫欲轻生:去年就欠了20余万”、“双十一妻子疯狂网购140万 丈夫卖房还账”,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例例道不清的故事,这世界太真实!假如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首先,盲目无节制的购物是一种病态。
女性相比男性更容易冲动消费,所购物的物品通常是化妆品、衣物、首饰、包包等,曾有网友在我爱卡论坛中说,我什么都没买,什么不良嗜好都没有,就是买买化妆品。
“就是买买化妆品”,听起来好像真的没什么,但往往就是在我们的不经意间,积少成多,甚至有网友负债几万十几万就只是因为“简单的”买买东西。
一天收27件快递、家里200多条牛仔裤、200多双鞋子,在2017年某女士不仅花完了所有的信用卡,还借了不少网贷,算上利息下来,总计高达140万元。
这种购物已经不再是满足基本的需要,而通过购物获得一种认同感,以及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因此,这种无节制地,不管是不是实用,总之就是要买买买,不计后果,不考虑还款,这种就是病态的行为,与小孩搞破坏吸引大人的注意如出一辙。
其次,刷过的卡迟早是要还的。
刷卡一时爽,还钱“火葬厂”,这句话的形容还挺贴切。
不论广大男性采用什么样的措施,欠的钱总归是要还的。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在双十一这一夜之间突然多了几十万元的欠款,常人真的是难以理解和想象的。接下来的重点就是:夫妻一方刷的钱,另一方有没有义务偿还,需不需要由另一方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夫妻中一方举债,该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主要看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都承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借贷合同上有夫妻共同签字的,或者在一方借贷后,对方知晓并许可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哪怕是一方单独借贷,对方也不知情,但如果借贷是为了家庭,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比如说,为了给家人治病、为了家里购置必要的大型器具而举债的。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必要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就是举债方自己需要而对方不需要,家庭经济水平又不足以支持这个消费的。比如说,购置奢侈品造成的债务,就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间有合法约定,经济独立的,比如说夫妻因为工作分隔两地,相互间生活比较独立,也有约定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花费各自的钱。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债务是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谁举债就谁去承担偿还义务。
一方刷爆信用卡、网贷之类的借贷,没有纸质借条,也不会有夫妻双方的签字确认,这类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对方需要需要承担归还的义务,关键一点就是看借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
如果是的话,那么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就应当共同承担起还款的义务。而如果这种盲目购物是为了买化妆品、衣服,甚至奢侈品,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