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存款保险标识代表着在这一金融机构,储户的存款受到存款保险保障。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2015年5月1日起,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已经施行。我国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可以全额赔付。
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五年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成效初显。存款保险在保障存款人权益、增强公众信心、强化风险约束、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
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存款人的权益。《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同时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总体上看,我国存款保险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大大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可以给予存款人充分保护。
存款保险制度提升了银行体系的稳定性。2015年制度实施以来,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保障水平持续保持在高位,促进了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大、中、小银行创造公平竞争和稳健经营的环境。五年来,银行业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存款占比持续上升。
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根据存款保险实施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体系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