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攀枝花市的一名女子帕某,利用一张伪造的房产证,进行抵押、售卖,实施连环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月,帕某在担保公司的帮助下,零首付购买了位于攀枝花市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两个月后,帕某因无力还贷,担保公司便提议让帕某将该房屋卖给自己,由于房屋购买未满两年,立即交易税收较高,经双方协商后决定先签订购买协议,房产证交由担保公司保管,待房屋购买时间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帕某平时生活开支较大,欠了多种信用卡及贷款,眼看各种信用卡上的欠款马上要到期,帕某便心生歪念。她办了一个假的房产证,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将个人房屋做抵押担保,向万先生和周先生等四人借款。而万先生和周先生并不知道帕某名下的房子已经卖给他人,拿来做抵押的房产证也是伪造的。
5月上旬,办了抵押之后,万先生把18万元直接转给了帕某。18万元轻松到手,但钱很快就花完了。于是,帕某打算故技重施,又找到了急于买房的苏先生,让他支付12万元的定金,并签了买卖合同,签完之后就相约到下午一点半到政务中心进行过户。
但苏先生到政务中心办理过户时,才发现原来房产证是伪造的,于是立即报警。经审讯,帕某对自己利用假房产证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帕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