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社会,提前消费已经成为社会的新潮流,赚着这个月的工资,花着下个月的钱,所以没有几张信用卡还真说不过去。我们都知道信用卡是有账单日和还款日的,还款日要把之前的信用卡欠款给还上,如果时间太长不还的话就会逾期,影响自己的征信。一直不还的话,银行会追究储户的法律责任。但是为什么陈先生的信用卡欠了七万多被起诉,法院却表示他只需要还12元就OK了呢?
其实陈先生也表示很冤枉,自己确实是办了信用卡,但却根本没有怎么用过。所以当银行通知他还款的时候,他完全是很懵的状态。被银行告上法庭以后,陈先生也不卑不亢的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这张卡一直在自己这里,没有丢失过,也根本就没有消费七万块钱那么多。
银行表示,根据卡上的记录显示,王先生用这个卡在电器城消费了35000元,再加上逾期的利息四万多,所以一共七万多的欠款,电器店的POS机上还有陈先生当时的签字。不过这个签字经过法院鉴定是伪造的,所以法院判定银行在防止伪卡的使用方面有问题的,所以判定陈先生无责,但是需要支付12元的信用卡增值服务费。并建议陈先生以后发现银行卡出现问题以后及时信用卡挂失,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增值费了。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也知道以后发生这样的事情要怎么做了,所以大家以后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有异常的时候,不管是丢失,还是被人盗刷,都要第一时间挂失并报警,避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