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可针对已发生的信用卡单笔交易申请分期,减轻每月还款压力。申请交易分期业务,单笔交易金额须在500元人民币(含)或50美元(含)以上。 交易分期期数灵活多样,对应的手续费率和收取方式见如下表格。
温馨提示: 上述手续费率区间折合成对应的年化利率区间约为9.88%到16.43%。
活动条款及细则:
1.针对未出账单的信用卡交易(账单日当日发生的交易除外),持卡人可在交易发生日(含)至当期账单日(不含)期间,通过绑定 “渣打中国”官方微信、我行信用卡在线账户服务、短信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申请单笔交易分期业务。申请交易分期业务,单笔交易金额须在500元人民币(含)或50美元(含)以上。
2.交易分期申请成功后,持卡人的第一期分期金额将于下一个账单日的当天计入。同时,我行会根据持卡人选择的分期金额和期数,将每期应还的分期本金摊入后续账单,余数将计入最后一期账单。
3.渣打银行会针对交易分期业务收取分期手续费: 6期分期将于分期成功后的第一期账单一次性收取分期本金2.9%的手续费; 其他分期期数将于分期成功后的每期账单中收取相当于分期本金总额0.75%的手续费;。
4.交易分期一经申请通过后,客户不能申请撤销,且不能对分期期数和金额进行更改。若客户要提前终止已成功办理的交易分期业务,须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须一次性清偿分期付款业务中全部尚未偿还的分期业务本金、手续费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5.申请分期付款的交易必须真实、有效。以下交易不能申请分期付款业务:
(1)依照收费表收取的各项手续费用,如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会占用临时信用额度和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交易;
(3)我行认定的房地产交易、购车交易、金融类交易、预授权交易等;
(4)美元账户已出账单交易和已申请用于购汇的人民币款项;
(5)预借现金交易及已经办理渣打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
(6)渣打银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各营业网点统一公示的其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