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近几年出现的比较多的事项,可是有的人知道恶意透支、大额套现等等会构成犯罪,却不知道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了,可能觉得有些行为不大光彩,却还没想到了犯罪受罚这么严重的地步。小编为您总结,那些你不注意的信用卡犯罪。
1、用了捡了的信用卡
捡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除此之外,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用窃取、收买、骗取等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使用等情形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超过5000元也将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您,千万不要觉得捡了信用卡就像捡了钱,捡的又不是偷的。这样也会构成犯罪哦~
2、透支信用卡
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是恶意透支。根据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超过1万元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用假身份办理信用卡恶意消费
如果用假身份证或用别人的身份证骗领了信用卡,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按照处罚较重的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在5000元以下或者没有消费,骗领的行为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4、那四种你不知道的信用卡诈骗行为
有一些持卡者的用卡行为离犯罪“很近”,甚至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包括4种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也包括4种行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此外,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还可能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