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表明,2014年6月底前,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2015年出台并实施信用代码制度,这是我国全面步入信用社会的里程碑。此举意味着每个公民、每个法人、每个组织都有终生唯一的信用账号,这对提升国民综合素质、社会文明水准有深远意义,对于以信用为基石的商业银行犹如插上稳健经营的“翅膀”。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为何对信用贷款顾虑重重?小微企业、“三农”为何融资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真实,加上贷款违约、信用卡恶意透支、赖债跑路等的屡屡发生,致使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影响银行放贷。实施信用代码制度后,银行对客户的信用、信息一目了然,一方面可以为客户量体裁衣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并将信用作为监测风险的有效手段,实现客户与银行双赢。另一方面,也可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拒之门外,保证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此外,“经济身份证”还会在个人就业、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等方面产生意想不到的作用,从而倒逼客户诚实守信。这有利于银行、社会信用生态建设。
信用代码实施尚须时间,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不能等,需要政府部门和银行合力作为。要加大对信用代码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信用代码的重要性,使大家认识到信用代码是无形的“经济身份证”,有“信”走遍天下,无“信”寸步难行,将成为经济生活常态。
此外,要不断完善统一信用信息体系的内容。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个人收支、税收缴纳、赡养负担、社保、物业各类缴费等信息,以丰富信用、信息源。在此基础上,还要尽快实施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现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的信息难以共享,商业银行间的客户信用、信息也是各自为政,无法通用。建议在商业银行实行客户信用评级普用制,即某商业银行认定的信用等级,其他商业银行也有效。这既可以提升银行效率、节省经营成本,也可以让客户享受到更多实惠。至于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要靠政府协调,从制度上打破部门藩篱,杜绝信息垄断、寻租行为。对支持信息资源共享所增加的成本,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偿,以促使信用、信息在合法范围内流转、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