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消委会对外发布201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网络消费纠纷和汽车消费维权就在其中。更有消费者险些遭遇信用卡消费“陷阱”。
“我自己的钱,存进去银行卡之后竟然就拿不出来了?”家住东莞南城的黎先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3月5日晚,黎先生欲将5000元现金转账至北京朋友处,由于其北京朋友只有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于是黎先生想,使用自己招商银行的信用卡,转账至异地同行的银行卡,手续费会相对便宜些。
当晚,黎先生来到南城第一国际的招商银行A T M机操作,将5000元现金存入了自己那张并无透支欠款的招行携程联名信用卡。但是当其要转账至北京朋友的招行卡时,A T M机却提示称“无法操作”。黎先生当场拨打了招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听取情况后,招行客服代表称,由于其存的5000元现金入账的是信用卡,每日取现和转账的额度最高只有2000元,所以无法转账5000元至北京朋友处。但当黎先生提出要将自己刚存的5000元现金取出时,客服又提醒其最好不要取现,因为一旦取现就当作黎先生向招行信用卡透支取现,需要收取利息和手续费。
黎先生感到十分诧异:“我没有欠招商银行的钱,存进去的5000元钱也是自己的,为何要取出来时却变成向信用卡中心提现借钱?”更让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持有的中国银行信用卡,可以顺利存款并取现,甚至同城不收任何费用,所以黎先生认为这属于招行的“霸王条款”。对此,招行客服回应称,每个银行的做法都不一样。
昨日,记者尝试使用自己的中国银行信用卡通过ATM机存入了5000元现金,然后向北京的中国银行信用卡转账5000元,手续费与普通储蓄卡一样仅收取2元;随后记者又存入5000元现金,马上在中国银行柜台取出现金,未收手续费。经咨询,像浦发等银行,同样可以使用信用卡实现普通储蓄卡自由存取的功能。
点评与提醒
招行做法损害了持卡人应有权
针对招商银行的做法,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潘秋波律师称:“招行的做法不但是霸王条款,而且直接损害了持卡人的应有权益。”潘秋波认为,黎先生所存入信用卡的5000元现金属于自己的财产,招行方面却以手续费和利息为由“阻止”其取出,这就相当于破坏了银行法所规定的存取自定的原则,“尤其是别的银行可以自由存取,相比之下更体现出招行是霸王条款。”
卡宝宝提醒银行卡使用者,在申请卡时应认真阅读约定合同,如果银行没有对差别合同条款作出特别说明,“这样的合同在法理上可以算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