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中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由无密码信用卡引发的纠纷案。
王先生在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无密码信用卡,刷卡时无须输入密码,仅核对签名即可。一次外出,他不慎将信用卡丢失,而后被盗刷1.4万多元。王先生疑惑,办卡时,确定的信用额度仅1万元,而自己之前已经刷掉了8000多元,即使被人盗刷,也只能刷不到2000元。那超过1万元的这笔钱是怎么刷出去的呢?
联系了工商银行,王先生才知道,对方竟然已经将自己信用卡的额度提升到了3万元。王先生认为工商银行应对自己的损失负责,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王先生诉称工商银行在未通知自己的情况下,擅自提高自己的信用卡额度,这是造成其损失的主要原因。
工商银行则辩称,在办理信用卡时,银行与王先生签订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工商银行有权单方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且在之后寄给王先生的对账单中显示有信用额度,王先生自己也有超过1万元的消费,因此,其应该知晓信用额度提升这一情形。而且王先生在信用卡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失。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信用卡办理时签订的合同有相关约定,银行有权单方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其后,工商银行又在账单中做了提示。而王先生在信用卡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失,这是造成其损失的主要原因。最后,法院认定工商银行对王先生信用卡被盗刷不承担责任,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记者了解,无密码信用卡在很多国家是信用卡的主流,在我国也逐渐被人所接受。无密码信用卡具有消费方便等诸多优势,但是在消费时也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因为其刷卡时不需要密码,只需核对签名,一旦丢失就容易被盗刷。这就需要持卡人在平时增强安全意识,避免丢失信用卡。同时应当重视无密码信用卡预留的签名。在使用无密码信用卡消费时,商家有审查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因此,应尽量提高签名的辨识度,减少仿冒的可能。信用卡一旦丢失,要在第一时间挂失,因为一般来说银行只对于挂失之后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应当认真阅读合同,了解自己与银行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在日后发生纠纷之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