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宁波市民邵女士站在海曙法院被告席上,显得很委屈。从庭审开始到结束,她的嘴巴一直撅着,两眼透着无辜。说邵女士委屈是有原因的,她办了张信用卡,未激活就被偷走,小偷激活了信用卡,透支了2万多元。她被银行起诉要求还钱,透支的钱加上利息,到30日已有24000多元。
邵女士的一张信用卡,被小偷激活后疯狂盗刷,为此邵女士欠了银行2万多元,并被银行告上法庭,可以说经济和信用损失惨重。对于信用卡未激活被盗刷,邵女士认为责任在银行,由自己承担这笔费用很冤枉。殊不知,客户出于主观意愿申办信用卡,并在信用卡合约上签字,这就意味着客户愿意接受银行提供的服务,同时愿意为信用卡产生的各种费用买单,包括被他人盗刷和套现。更何况,邵女士因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保管不善,给了小偷盗刷可趁之机。
如今市民普遍拥有多张银行卡,如工资卡、房贷卡、公务卡等等,别看钱包里卡插得满满的,但常用的可能只有一两张。这种让信用卡“休眠”现象,不仅造成银行部门的巨大资源浪费,同时也增加了持卡人的理财成本,有的还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个人的经济生活。邵女士便是典型一例。其办理的一张信用卡,长期闲置不用,处于“休眠”状态。特别是,信用卡被小偷盗走后,以为未激活就很保险,既不挂失也不注销,最终自吞苦果。
可见,“休眠卡”并没有真正“休眠”。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利用激活别人手中的“休眠”信用卡来套钱,正因为不常用,受害人即使卡被盗刷或套现也不会及时发现。同时,信用卡一旦激活,每年就会自动产生年费,信用卡“休眠”后,很容易产生拖欠年费的情况。再者,大多数银行规定,只要办卡,不管激不激活都会收取一定的年费。特别是,如果欠交年费,信息同样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目前公民的信用记录对各家银行都是通用的,一旦拖欠信用卡年费,就很可能会登上银行的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因此,期待信用卡“未激活遭盗刷”事件,能够惊醒一些市民手中的“休眠卡”。首先,市民应理性办卡,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持卡后更应该增加警觉意识,信用卡不再使用,一定要及时注销,避免因信用卡长时间“休眠”,导致不知不觉损失了金钱又赔上了信用。特别是,切勿随意在网上泄漏个人信息资料,对自己所持各卡的使用情况要做到时时掌握,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免像邵女士一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