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发行的超市类联名卡,通常可以用积分来兑换刷卡金,在超市抵扣消费金额,当然,也包括这款交行乐天玛特信用卡。那么,要怎么用积分兑换刷卡金呢?兑换比例是多少,规则又有哪些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该卡的积分主要是通过刷卡消费获得,在乐天玛特店内刷卡消费,每消费人民币1元可积3分,乐天玛特店外消费1元可积1分,每消费1美元可积7分,附属卡消费奖励积分在主卡账户下一并计算。
持卡人可用交行乐天玛特信用卡累积的积分兑换乐天玛特店刷卡金,来抵扣消费金额。具体兑换标准如下:
一、兑换比例
起兑额为1350积分,每1350积分兑换3元刷卡金,每次按1350积分的整数倍进行兑换。例:您信用卡内有1500信用卡积分,那本次可参加兑换的积分为1350分。您的刷卡金兑换额为1350分=3元。
二、兑换规则
1.积分兑换申请仅限于主卡持卡人提出,当积分达到兑换标准时,主卡持卡人可将累计积分按照兑换标准兑换为乐天玛特店内刷卡金,交通银行即时从持卡人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2.持卡人账户必须有足够积分,并获交通银行接受其换领申请,方可兑换。如果积分不足,换领申请将被取消。若客户同时持有乐天玛特金普卡,则金普卡卡内积分可以合并在其中一张卡上进行兑换。
3.所有兑换申请提交交通银行,一经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所需积分将从指定账户中扣除,积分的更新将显示在下一周期账单上。所有兑换项目恕不可退换积分。
4.当您使用积分兑换乐天玛特刷卡金后,刷卡金将导入您的交通银行刷卡金专用账户,刷卡金仅限抵扣乐天玛特指定活动超市的刷卡消费,有效期为自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
5.您每张交行乐天玛特信用卡主卡单个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本年的12月31日)内兑换的积分总数上限为20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