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是提款机
信用卡携带方便,使用安全,申办难度也不大,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不可缺少的消费支付工具,但是,有人却将其当成了提款机,只取不还,或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透支款项,最终导致透支数额滚雪球式愈来愈大,直至完全丧失还款能力。这些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不知不觉沦为了“卡奴”。
将信用卡当作“提款机”恶意透支,不仅自己的信用将遭抹黑,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本金金额一万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所以,人们办理和使用信用卡,一定要量力而行,当然,银行也要进一步完善发卡程序、风险预警等监管制度,以减少信用卡诈骗罪发生的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