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紧急法案因由美方建议而被称为“美国法”,允许涉嫌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瑞士银行向美司法机构提交具体操作逃税的人员名单,而不必遵守瑞士近80年历史的银行保密传统。
继18日后,国民院议员19日再次投票,第二次“拒绝就‘美国法’进行议会辩论”,从程序上否决该法案。尽管联邦院(上院)本月12日、19日两次投票都对“美国法”表示支持,但在瑞士,议会两院中一院若两次否决一项法案,则法案无法生效。
瑞士联邦政府7名委员中有5人明确表示支持“美国法”,财政部长伊夫琳·威德默-施伦普夫当天表示,美金融市场对瑞士银行业而言地位极其重要,应让有关银行接受美方要求,与美方合作。
反对“美国法”的议员认为,“美国法”更像是瑞美两国司法机构间的交易,而不像国与国间的协定;一旦“美国法”在瑞士议会得以批准,难保不会有“德国法”、“法国法”、“意大利法”紧随其后。而支持该法案的议员则指出,若“美国法”被否决,美国司法机构对有关银行的诉讼将不可避免。
长期以来,瑞士恪守银行保密传统,根据1934年通过的《联邦银行法》,银行应防止客户信息被第三方获知,无论第三方是私人还是官方。瑞士银行因此赢得全球客户信赖,并吸引大量资金流入。
“美国法”在国民院“触礁”,表明瑞士政界与公众坚持银行保密传统的立场尚未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