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挂失后仍被盗刷 持卡者进征信黑名单
近日,媒体曝光的一系列民生银行信用卡在使用中发生的问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当中,有的持卡人不仅要自己承担被盗钱款的损失,个人信用还因此被列入了黑名单;有的持卡人千里之外被盗刷,还成违约账户。不仅如此,被盗刷后的举证过程更是难倒了持卡人。
挂失后仍被盗刷 持卡者进征信黑名单
据了解,郭先生前往泰国旅游期间他所使用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丢失,于是他立即给民生银行国内经办部门打电话办理挂失,民生银行当时回复称尚未发生盗刷,并为其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但回国后,郭先生发现挂失后竟然出现5笔共计6579.08美元的消费。
此后,郭先生在申请办理其他银行信用卡时,却被告知征信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原因是逾期未偿还存在争议的5笔盗刷消费。郭先生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民生银行撤销其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
然而,民生银行表示,郭先生的信用卡被盗刷是因为个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因此损失应当由个人承担。
此外,根据信用卡电子对账单显示,5笔盗刷消费发生在去年2月17日,而郭先生是在2月18日致电要求挂失,当时得到答复是没有发生盗刷。对此,民生银行解释称,由于发卡行实际扣款时间是在2月19日,“实际消费时间和银行记账时间不一样,故郭先生在2月18日致电时没有显示。”
报案遭遇罗生门 未偿还盗刷款成违约账户
无独有偶,7月份,北京孙先生的民生信用卡于7月10日莫名其妙地被远在千里之外的桐乡市某羊毛衫厂刷去4万元。随后,孙先生联系了民生银行客服人员,客服表示,需要孙先生打印信用卡流水单去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携报案回执书去民生信用卡安贞营销部填报“非本人交易声明”。
几日后,孙先生接到了民生银行的客服电话通知,客户表示:“必须由公安机关出具立案证明,才能处理这笔盗刷,否则由您个人承担!”
孙先生又找到北京西城区公安局经济犯罪支队(受理方),刘姓警官一直表示:中国的司法体系里就没有立案证明这种材料,公安机关更没有义务提供立案证明,盗刷案件中,受害人凭“报案回执书”即可与银行解决盗刷案件。
孙先生再次找到民生银行,银行方面坚持表示:没有立案证明,孙先生必须自己偿还4万盗刷款,否则后果自负。随后,孙先生收到了民生银行发来的违约短信通知,民生银行将孙先生的情况以违约账户信息的方式上报到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