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先生反映,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经常上门推销信用卡,截至目前,他已办了8张信用卡,可每次交年费时,银行又没有提醒他,导致他因为欠年费被银行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张先生介绍,他在省直机关工作,平时,经常有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信用卡,经不起对方反复推销,近年来他先后办了8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可常用的只有一两张,大部分银行信用卡长期闲置在家。
今年初,张先生因买房办理贷款手续,银行方面告诉他,由于他的多张信用卡没按时交纳年费,银行已将他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办理贷款会很麻烦。张先生说,既然银行信用卡要按时收年费,那么,银行为什么不及时提醒客户呢?
对此,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发现每家银行推出的信用卡都需要交100元-300元的年费,有的银行规定,持卡人一年内刷卡达到一定次数可以免年费。但除了招商银行等个别银行为持卡人免费提供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外,大多数银行会向持卡人发邮件或信函通报信用卡的收支状况,如果持卡人需要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可以另外办理,但每月要收取短信服务费5元。
就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敏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后,有对持卡人进行风险告知的义务,银行不能只顾完成自己的销售任务而不对客户履行相关义务。银行为持卡人办理手机短信提醒服务要收取费用,实际上是霸王条款。
收信用卡年费前 银行咋不通知?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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