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信用卡卡面显示,卡片有效期为2012年12月,在距离失效前一个月左右,银行向她发送了短信通知,告知其该张信用卡即将过期,并告知将会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寄送新卡。
不过直到李女士的老卡有效期截止时,她都没有收到新卡。后得知,自己的新卡早已被他人领取并开通,而且消费了5000元。
经事后调查,原来李女士平日的信用卡账单寄送地址为单位地址,她的同事顺手牵羊就把卡片占为己有了。
据了解,当持卡人的信用卡即将到期时,银行通常会以挂号信的形式寄送新卡,且送达地址为持卡人申办卡片时填写的地址。持卡人需要凭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凭代领者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才能够领取信用卡。不过记者也发现,一些信用卡中心在递送卡片时并不需要如此“验身”一步,新卡往往与一般信件一起直接送达家庭邮箱或单位,这其实为冒领、盗卡埋下隐患。
对此,有银行人士建议,持卡人先明确自己卡片的有效期。只需查看卡面即可,例如05/13代表2013年5月,这说明你的卡片即将到期,你不妨致电信用卡中心咨询下新卡将以何种形式递出。尽量将邮寄地址定为家庭邮箱,而避免使用单位地址,若地址变更过,更要及时通知信用卡中心。
另外,当收到卡片已经递出的通知后,要密切留意信用卡的递送进程,如果信用卡中心处的记录显示卡片已被签收,而本人却没有拿到时,要及时将情况与信用卡中心沟通,必要时申请重新补发新卡,将原新卡取消。此外,要避免将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等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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