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还1元就将面临被“全额罚息”的风险?错过还款期限1天就将面临罚息?今年7月1日起,经过多家银行讨论并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即将实施。但是记者从北京某银行内部人士处获悉,央行在春节前曾先后两次组织各家商业银行开会建议全面废除“全额罚息”,但是却遭到多家银行以“不符合国际惯例”和“系统无法调试”为由阻挠。最后,几经商议,新《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并没有全面废除“全额罚息”,而以“容差容时”政策来替代。
“容时容差”成各方妥协结果
行业自律公约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记者了解到,其实,当初各家银行的意见咨询稿的第三条明确写明,各成员单位对持卡人帐单未还部分不再全额计息。上述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第一次会议是各家银行信用卡部门老总参加的,对于这一条内容意见极大,特别是有几家银行提出,废除“全额罚息”不符合国际惯例,而调试更改银行的计息方式难度也比较大。因此,第一次会议没有实质的结果。
第二次会议央行叫来了各家银行总行分管信用卡业务的副行长,最后才达成了一个初步的协议。但是,废除“全额罚息”仍因阻力重重而无法实现,所以才有现在新版的“容时容差”政策,这也是算是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
罚息收入是银行重要收益
其实,银行所说的“不符合国际惯例”和“系统无法调试”只是幌子。据相关研究显示,银行不愿取消“全额罚息”的根本原因是信用卡“罚息”已成为信用卡业重要的收入来源,利息收入则更是占到各商业银行总收入的40%~50%,采用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算法,对银行卡利息收入影响很大。某商业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向媒体透露,银行之前考虑取消“全额罚息”,做过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算法的估算,对利息的影响大约为10%。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容差还款虽然为银行自己树立良好形象,又可以减少利息损失,控制风险。但容差还款是在全额还款政策之上做的让步,实质上仍属于全额还款。一旦持卡人的未还款金额超过银行规定标准,仍然要全额计算利息。
专家视点:“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偷换概念
“利息就是利息,对没有还的钱收取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但中国的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中央财经大学的郭田勇表示,“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偷换概念,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是“全额罚息”。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了这个初衷。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真伟指出,“新规虽然提到了容时容差问题,但并没有提出要废除全额罚息的制度。很显然,各家银行作为强势垄断的机构,显然不会自动放弃这块肥肉,但是消费者作为被侵害利益的一方,却无法形成合力来改变游戏规则,因此银行业协会应该通过广泛听取成千上万信用卡持卡人的意见,才真正反映持卡人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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