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除明确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外,还对信用卡发卡的适用对象、发卡地点、考核标准等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如今通知已下发半月有余,记者走访后发现目前新规效力已开始显现,但执行力度仍有限。
《通知》规定,银行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向大学生提供信用卡的银行现在已经暂停了此项服务,如招商银行针对大学生的“young卡”。有的银行还是可以给大学生办卡,但必须经第二还款人签名核实,而且透支额度较低。
《通知》还规定,商业银行要规范发卡、禁止乱设点。但在广州主要街道路口、写字楼、商场,依然不时可见信用卡营销人员的身影。但大部分商业银行都表示,需要申请信用卡的客户应该到相应的网点办理,建设银行的大堂经理提醒,如果在路边的摊点申请信用卡,申请者要注意查看营销人员相关的员工证和工作证,以确保自己的资料不被非法盗用,同时,他还建议客户最好到建行的网点申请填表,因为这样便于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随时跟进。
《通知》规定,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但据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透露,目前银行的信用卡任务依然很重,他们每月最少要完成30个以上的发卡指标,这是考核机制的唯一标准。而随着大学生的办理业务收紧,任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记者咨询信用卡业务的时候,银行信用卡办理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都十分热情地推荐办理信用卡的优惠,能够如何省钱,至于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以及所申请的信用卡产品的潜在风险等却少有提及。看来要真正做到“买者自负”和“卖者有责”,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银行信用卡的发放方式,改变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