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球环境污染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全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自律规范《赤道原则》也开启了新一轮修订。而这一年,恰好是《赤道原则》进入中国的第10年。
镜头拉回到2007年12月的羊城广州,一场高级别的专业会谈正在进行——
“高先生,如果绿色金融能赚钱,为什么中国别的银行不做?如果不赚钱,为什么贵行要做呢?”提问者是时任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
“也许短期内不挣钱,甚至要冒一定的风险,但环境保护这项事业是需要扶持的。”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语调平和而自信:“银行可以发挥自身专长,通过金融产品撬动并支持环保事业。随着各方的共同培育,市场和利润终归是会有的,也就实现了银行经营活动与社会责任的有效结合。”
在这场对话之后不到一年,2008年10月31日,人们从各种渠道获知了这样一则消息:兴业银行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第一家赤道银行。由此,赤道原则首次进入中国大众视野。
此后10年,在赤道原则理念的带动下,原本偏居东南一隅的兴业银行竖起了绿色金融大旗,可持续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走出一条具有兴业特色的“点绿成金”的发展路径,稳居全国银行10强和全球银行业30强,令海内外同业刮目。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该行累计对1048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适用赤道原则项目376笔,所涉项目总投资15782.46亿元。
赤道原则落地中国
兴业银行的赤道原则实践之路起源于2003年,当时充分借鉴战略投资者之一国际金融公司(IFC)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在践行可持续金融领域进行多项尝试,包括2006年6月与IFC合作在国内首推中国能效融资项目,2007年6月兴业银行在合作中首次接触赤道原则,坚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然而,银行采纳赤道原则在中国并无先例,赤道原则要求银行和融资企业均须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条款,这一度被认为是银行拓展业务的额外负担。该原则能否在国内开花结果,当时各类金融机构及兴业银行内部也有疑虑。
于是,兴业银行委派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华兵带队与原国家环保部、原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美国花旗银行、美国环保部等国内外机构开展广泛交流,进行可行性调研。而打开理解之门,让兴业银行找到赤道原则对于银行真正价值的钥匙,却源于一次机缘巧合的访问。
当年,华兵代表兴业银行参加了一个中国绿色信贷代表团,前往美国财政部、环保署、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机构进行访问交流,期间接触到了美国“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规定,环保署有权对污染企业及项目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关联人进行无限追责,除非银行能够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战争或者自身为企业提供融资的行为与污染结果没有关联,否则就需对企业污染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而赤道原则正是一套体系化、可操作、可嵌入现有信贷流程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具。
一语惊醒梦中人,华兵意识到,银行在面对环境问题和社会负责任的同时,运用专业能力可获得优异回报,这让论证和探索赤道原则工作获得实质性进展。
为实现赤道原则落地,在随后长达一年的采纳过渡期里,兴业银行从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项目审查、客户意识培养以及交流合作六个方面全面构建赤道原则管理体系,并完成与核心业务系统的融合。
通过全行范围的项目融资调研、十大核心客户的围炉对话、将赤道原则通俗化后印发全行的“绿宝书”、每个项目现场的客户沟通及近百场专业培训和宣贯……最终,兴业银行获得了内部支持、监管肯定、客户理解和公众认同。2008年6月,董事会全票通过了采纳赤道原则的议案。
与客同行点“绿”成“金”
相比传统的环境评估与管理模式,赤道原则更强调过程化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体系化的评估模式成为现行环境影响评估方式的有力补充,在兴业银行携手国内企业客户完成环境融资项目中作用凸显。
以国内某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塑料项目为例——在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尽职调查过程中,兴业银行项目主办行发现,该项目现有的环评报告书未能全部涵盖项目占地面积,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与合规风险。为此,该行协同企业,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并根据咨询结果提出应对性的整改措施,不仅促使项目的环评文件与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营状况相符合,确保项目合规,而且通过整改,进一步缓释了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提升了项目风险管理整体水平。更重要的是,赤道原则既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对环境和社会负责的理念,也由此为企业所接受。
十年荏苒。全国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首笔碳资产质押贷款、首张以低碳为主题的信用卡、首笔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首只绿色金融债、首期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随着一系列绿色金融创新业务相继落地,兴业银行围绕我国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需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形成了涵盖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等在内的集团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如今,赤道原则不再是拓展业务的束缚,而成为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切入点和创造差异化优势的有力工具。采纳和实施赤道原则所产生的内生动力,也逐步推动实现了兴业银行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上的革新,该行完成了公司治理理念从股东利益至上到兼顾利益相关者,再到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三段式演进与飞跃,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成功实现了由“绿”到“金”的华丽转身。
截至2018年9月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16435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16450亿元,融资余额8042亿元,所支持项目可实现在我国境内每年节约标准煤2959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8399.31万吨,年节水量40922.72万吨。
积极传播绿色理念
作为中国银行业可持续道发展路上的探索实践者,10年来,兴业银行不忘积极宣讲赤道原则,与同行及利益相关方一起植“绿”。
采访中,《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国内某项目公司“聚酰胺一体化项目”是兴业银行认定的A类赤道原则融资项目,采用银团贷款模式,牵头行为其他银行,兴业银行主办分行为代理行。
项目融资过程中,兴业银行主办分行专门组织团队向银团成员宣讲赤道原则,并特别强调,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征收使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取水许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职业病防范等事项归口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评价体系各不相同,办理进度前后不一,而赤道原则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价的绩效标准则能够很好地覆盖上述各项评估工作,完整、体系地描绘了各项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进展状况、存在问题、目标时间,不仅有利于企业综合评估项目风险,更有助于所有银团成员统筹项目风险管理,有效降低银团贷款信用风险。
经过密集磋商,各银团成员与兴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赤道原则的约束条款并入银团贷款合同,而该项目也由此成为其他银团成员银行首笔适用赤道原则的融资项目。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积极参加新版赤道原则、IFC《绩效标准》等国际银行业准则的审查修订工作,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银行业的声音,并走出国门“布道”,足迹涉及越南、泰国、蒙古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为推进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绵力。而一路拓荒,也让兴业银行屡获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