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作为大型银行,中行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截至今年9月末,中行支持民营企业授信客户5.37万户,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占境内全部对公贷款余额的30.18%。
“中行将以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国银行行长刘连舸表示,本次发布的《二十条》就是要把党中央的政策转化为具体落地的行动,切实增强民营企业从国家政策中的获得感。
重检授信政策:杜绝盲目抽贷断贷
《二十条》中,优化授信政策被放在首位。中行表示,将对授信政策全面重检,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规定、条款进行修订或废止,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
《二十条》明确提出,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为此,中行将出台续贷再融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通过风险可控的借新还旧、展期、变更借款人、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解决客户临时性资金周转问题。对于出现重大风险的客户,发挥债委会机制作用,通过利率优惠、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合作等方式,积极促成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中行还将完善抵质押率相关制度,合理调整抵质押率,扩大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中行称,将注重对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判断,在第一还款来源覆盖充分的前提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负债水平合理、履约记录良好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放款。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中行将提升服务层级,由总行牵头优质的超百家大型民营企业,统筹并倾斜行内资源优先支持其授信需求。同时,升级中小企业“中银信贷工厂2.0”模式,扩大客户范围,通过端对端、流水线和标准化的规范操作,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服务效率与水平。
此外,进一步拓展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服务网络,未来3年中银富登网点数量达到150家,覆盖全国19个省(市)县域农村,地区分布以中西部金融服务空白或薄弱县域为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的融资需求。
健全尽职免责:破除“不敢贷”“不愿贷”
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一直是制约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此次中行专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根据《二十条》,中行将完善考核机制,提高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引导分支机构提升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性,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授信投放。
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普惠金融资源配置力度,中行将建立民营企业白名单,加大对白名单等重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为普惠金融业务配备专项规模,专款专用。
为提高民企服务质效,中行还将持续推进授信审批效率提升工作。对于优质民营企业,加强平行作业,尽责环节尽早介入,确保审批时效。优化审批流程,试行审批人制,提升审批效率。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优质民企发债
为拓宽民企融资渠道,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支持优质民企发债融资。
《二十条》明确提出,将实施民营企业债券(含资产证券化)融资支持计划,进一步在境内外债券市场拓宽民营发行人群体,通过覆盖全球的承分销网络,加大民营企业境内外债券承分销力度;设立基石投资账户,利用自有资金撬动市场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力度;通过债券风险缓释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同时,选择部分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设立或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缓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协助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在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方面,中行表示,将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从严落实“两禁两限”政策,主动改“限”为“禁”,执行“四禁”政策,全部不允许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四类费用。此外,小微企业房地产类押品评估费一律由中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