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透支信用卡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及时还款,否则将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惩罚。12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首府30人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据介绍,今年3月以来,警方通过梳理银行卡犯罪线索,先后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40余起,37人被移送起诉,其中30人为恶意透支信用卡。
其中,恶意透支额度最高为40余万元,最少为1万元,男性女性基本持平,以本地人居多,年龄都在40岁以下,大都工作不太稳定。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两次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将立案追诉。
也就是说,市民恶意透支达到1万元以上,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在公安机关留下违法犯罪记录。
如果透支金额达不到立案追诉标准是否就能躲过“追责”呢?办案民警说,最好别有这种侥幸心理,如果透支金额达不到立案追诉标准,银行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起诉到法院,请法院协助追缴。
除此之外,如果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就有可能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通过联网,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查询到你的“不良金融信用记录”而拒绝放贷。
办案民警介绍,其实偶尔欠款逾期,持卡人可以通过与信用卡中心沟通并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来解决,银行也会通过短信和电话提醒持卡人还款。
另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延伸
男子办16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
28岁的沙湾人杨某用自己和熟人的身份证在首府各大银行办理了16张信用卡,由于到期不能还款,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移送起诉。
据警方介绍,今年4月,一银行部门负责人向警方报案,男子杨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沙湾农民姜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万元,银行催收多次,现在已超过还款期5个月仍不归还透支款。
警方立案后,经过调查得知,杨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首府五家银行申请了九张信用卡。除此之外,他还用熟人的身份证,在大多数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七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从5000~2万元不等。
民警说,因杨某一朋友在银行工作,所以对申请信用卡流程比较了解。杨某以办卡为名骗取五位熟人的身份证,伪造收入证明等材料申办信用卡,然后把办下来的信用卡占为己用,却对当事人称卡未办理下来。
从2010年开始,杨某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卡养卡,后来窟窿越来越大,无力填补巨大窟窿时,便不再还款,至近日被移送起诉时,其已欠银行本金9万元,利息5万元。
民警说,由于此案中有些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信用卡产生透支的,法律责任由杨某承担,但银行的信用记录造成的不良影响却由本人承担。
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建议持卡人在刷卡时不要让卡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被不法分子盗刷;如果要办理信用卡,一定要亲自办理。
30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被起诉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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