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指出,信用卡套现行为实际上是通过非法手段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较高取现成本, 越过了银行的防范门槛。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仅是利息,还可能形成不良资产,这为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严重损害了发卡银行的利益。此外,部分信用卡套现行为可能损害被盗用信息的持卡人的利益,继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信用卡,乃至中国银行体系安全防范能力的忧虑,并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成为滋生银行卡违法犯罪的温床,严重扰乱我国金融秩序。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防范和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多项措施。目前,中国银联已建立起“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各商业银行也纷纷建立起自身的风险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对持卡人套现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发卡机构一旦发现存在套现行为的信用卡,将立即采取止付措施,同时将持卡人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以实现不良持卡人信息共享。
此外,央行上海总部透露,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事宜,届时持卡人非法套现的不良行为将可能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报告。“一旦持卡人的套现行为被发现并列入信用报告‘黑名单’,会严重影响其信用记录,将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今后向银行借贷资金也将非常困难。”央行上海总部有关人士表示。
除了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商户及持卡人的负面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央行上海总部还表示,下一阶段还将联合有关单位进一步打击银行卡套现等不法行为,包括严查非法套现广告、“空壳”公司注册等行为;建立银行卡案件信息发布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