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费率明年2月下调 谁从中受益?
2012-12-10
近日,国务院通过刷卡手续费的调整方案,并将在2013年2月25日开始执行。方案维持了行业差别化定价,主要分成餐饮娱乐类、一般类、民生类以及公益类四大类,总体下调幅度在23%至24%,其中餐饮娱乐类下调幅度最高达37.5%。
刷卡费率降低,会给商户带来多大影响?消费者能否得到便利?又会对银行产生何种影响?本期《财富观》特邀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教授曾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共同评论。
Q
1谁会获益? 最直接受益方是商家
记者:此次刷卡费率降低,到底谁会受益?
曾刚:从费率来讲,因为是大家长期谈判、博弈的结果,所以不可能让双方都满意,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有一方受了一些损失,另一方可能会得到一些收益。
原来我们银行卡刷卡的主要收费有银联的服务费,还有一些收单的费用。付出成本的一方,主要是我们的商家。不同类型的商家,成本还不太一样,餐饮业是大家关注得最多的,因为它的成本是最高的。这些费用尽管可能在成本里面分成三大部分,但所有的都是商户来承担的,并没有传递给最终的消费者。
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这样的一个下调,对商家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尤其是下调幅度比较多的餐饮类,过去收费比较高,对消费者可能会形成一些间接的影响。今后商家的成本下降了,可能用卡环境也会发生变化,商家会主动愿意使用银行卡来收款。另一方面,商家的成本降低了,销售的价格也有可能会往下调,这样的话,因为下调幅度不小,可能会让我们消费者最终受惠。
郭田勇:这次下调是多方博弈,央行、商务部,还有相关部委讨论的时间非常长,最后由更高的决策层做出统筹以后,做出了这个决策。之所以做出这个决策,也是从宏观上怎么样来扩大内需,进一步刺激消费的角度出发,在这个大的背景下考虑的。
降低手续费以后,会给商家带来很大的好处,其实降低刷卡的手续费,对餐饮、对旅游这些商家来说,就相当于是一次减税,等于说成本能够直接得到降低。这样的话,餐饮、娱乐,包括旅游等行业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其实也等于是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这跟我们未来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应当说是相吻合的。
下一步,间接性的,这些商家由于经营成本降低了,他当然会把这些利好传递到消费者身上去,对于扩大消费也会有帮助。前两年,很多餐馆都不愿意消费者刷银行卡,只能用现金,不让刷卡。为什么呢?因为商家觉得成本太高了。这次降低手续费以后,银行卡受理环节大大改善,会有更多的商家使用银行卡,这对于整个消费的拉动是有帮助的。
Q
2冲击银行? 银行业应以此为契机
记者:有一种说法,此次降低银行刷卡费率,对商家和消费者有利,银行则会受到一定冲击,您如何看?
郭田勇:手续费在银行卡收入中不算大钱,因为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业总收入20%还不到,而刷卡手续费在中间业务收入中连10%的比例也没到。所以说总的来看不算大钱。
那么有什么问题呢?一个是,经济形势谨慎乐观,又搞利率市场化,银行业总体效益在下降;另一方面,银行的卡部门往往是独立核算的单位,而这块收入在银行卡业务上是比较大的。所以,这次调整对银行卡部门带来的压力也比较大。
面对这种情况,银行业应当争取以收费降低为契机,把坏事变成好事,把市场蛋糕做大。这里边可能有两件事要做:一是,现在新型的支付方式非常多,如手机银行、电子银行,包括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渠道,也是要跟银行卡绑定到一块来共同支付的,所以银行应该加大跟这些新型支付渠道的合作,把消费总量做大,就是所谓的以量来补价。
第二,我们的信用卡一定要把信用内涵做实。前段时间,关于信用卡逾期后罚息问题的争论非常多,这是因为国内的信用卡没有真正被当做信用卡来做,我们大部分用卡人都没有从银行获得真正的信用,大家在免息期内就把钱给还了。
未来信用卡要把信用内涵做实,真正给消费者提供信用,依靠利息收入逐渐形成主流,这样的话,才能填补由于手续费降低受到的冲击。通过创新形成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这对银行非常重要。
曾刚:银行应该把信用卡原来的实质含义做实了。还要提供更多的功能,这样客户能带来更多的附加价值。再有,价格的降低可能会促进消费的拓展,那么一方面是和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另一方面,费率的降低,可能会使更多的人、更多的商户参与到支付网络中来,用卡的环境可以得到更大的改善。从这个角度来讲,从长远上来讲,也扩大了客户的群体。
Q
3为何博弈?要有关于金融消费者的立法
记者:此次刷卡费率,是多方博弈的结果,那么如何才能让银行、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曾刚:其实银行和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都比较紧张。国外收费标准比我们还高,为什么没有出现吵架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有一个比较成型、成熟的规则,这就涉及到金融消费者立法问题。
这次金融危机之后,全世界都在考虑怎样保护金融消费者?美国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出台了一份长达一千多页的法案,非常详细地规定了怎样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在中国,我们有商业银行法,对银行具体业务提出的一些规则,但怎么样去处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并没有一个详细的立法。现在大家吵架,是因为没有原则可依,没有可参考的标准,具体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执行。
那么,从长期来看,立法是必须要做的,这是一个缺失。在实践方面,现在银行商会也成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也开始在着手做一些事情。从长远来看,这些是比较基础的事情,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改变目前这种比较不规则的局面。在目前的局面下,各方都可能觉得自己是吃亏的,这并不利于一个良好市场氛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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