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分钱欠款,被罚了将近700元利息,还被列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黑名单。最近,宁波市民杨先生的遭遇在网上引起许多持卡用户的关注。
金华市民陈先生也因为一次疏忽而吃苦头,有一次,因为少还了90多元,不得不多支付200多元的消费利息和滞纳金。与银行沟通后,他才知道原来银行采用的是“全额罚息”。也就是说,如果在免息还款期内没有全额还款,即便只欠1分钱,银行也会按当期账单的全额计息,每天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
两种罚息方式,结果可相差5倍
记者发现,现在有许多市民只知道办卡,但对信用卡的利息计算方式却一知半解。
记者走访金华市区各大银行,发现大部分银行采用的是全额罚息的方式,也有银行已在2009年就已经推出了“按未清偿部分计息”的方式,刷卡人不必为已经还掉的部分支付利息。
还有的银行推出了“容差还款”制度,账单内到期欠款小额零头会自动滚入下个月的账单,不对账单进行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与按未清偿部分计息有什么差别?以刷卡消费5万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万元,尚余1万元未按时还。
如果全额罚息,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如果按未清偿部分计息,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