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商人兰某公司破产债务缠身,仍“潇洒”刷卡,吃鱼翅做美容,出入高档商厦酒店,结果在6家银行欠下7.3万余元,且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披露,该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今年3月,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向警方报案称,一名兰姓男子在该行申领信用卡后,自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期间持卡透支消费取现,2007年1月后便再未还款。经统计,兰某在该行共透支本金1.2万余元。2007年初,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向兰某发送清账通知,并多次打电话催收,而兰某以生意出问题、人在外地等借口搪塞,但始终没有归还透支款。
警方立案侦查后,将兰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兰某如实供述了透支上海银行信用卡长期未归还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另外5家银行透支未还款的犯罪事实。
事后经统计,兰某透支6家银行信用卡的本金累计达7.3万余元。
今年45岁的兰某来自贵州,曾是南京某知名高校的博士、上海一著名高校桥梁工程专业的博士后,后从高校辞职“下海”经商。兰某此前收入并不低,但自从2006年生意失败后,开始向同学朋友举债。2006年12月,他还因欠债50万拒不执行判决,被浦东法院司法拘留15天,后不得不卖房还债。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卡消费明细显示,兰某仍然在买名牌高消费。
据查,6家银行从2007年到2012年的催收电话记录显示,兰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以各种借口推脱。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鉴于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