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统计显示,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爆炸式增长。据中新网金融频道通过搜集近期所曝光的信用卡纠纷事件,总结出纠纷主要包括四类,80后的冲动消费、银行员工为拼业绩降低发卡门槛、银行的盈利冲动导致不合理收费以及无理的暴力催收。
场景一:卡奴
主角:80后
场景:在超前消费理念下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购物
关键台词:消费冲动、开卡礼品
据北京西城区法院通过对涉诉持卡人的统计指出,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23岁至35岁。《解放日报》分析指出,这是一些年轻人怀揣大把信用卡盲目消费所致。另外,作为近年来各大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必争之地的校园市场,从杯子、拖鞋、钥匙圈到保温杯、背包和公仔玩具,“开卡礼品”逐渐升级以刺激学生们的眼球。
同时,随着信用卡在校园里的迅速普及,学生“刷卡族”越来越多地成了“卡奴”,“先透支再还款”的消费方式带给不少学生的是 “负翁”的绰号和“债台高筑”的账单。
今年24岁的小胡是北京市某重点高校的研一学生,他告诉《人民日报》记者,从本科到现在,他先后办了4家银行的信用卡,而他同学里同时持有三四张信用卡的十分普遍。“现在开销太大,每月家里给的钱加上奖学金都不够花,又不好意思向家里要,所以多办几张卡救救急。”小胡坦承,有时候刷卡刷得多了,只能几张卡相互“倒腾”才能还上。“现在信用卡里透支额越攒越高,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想想挺后悔的。”
事实上,像小胡这样的“卡奴”并不在少数。据新华网报道,西城区法院审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许多都是因为“卡奴”无力还款被银行起诉的。
《人民日报》分析指出,由于前些年银行加大针对校园的信用卡推销力度,而该年龄段的持卡人多数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不稳定,容易导致无力偿还透支款。虽然2011年银监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低龄化趋势有所缓解,但由于发卡总量增量较大,低龄持卡人的数量仍呈缓慢上升态势。
场景二:无序滥发
主角:银行员工
场景:为拼业绩降低门槛开卡
关键台词:跑马圈地、恶性竞争
数据显示,我国信用卡市场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2.85亿张。2011年全年信用卡消费达到4.1万亿元,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的比重达到22.6%,信用卡已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变的重要力量。
《人民日报》分析指出,各家银行为了将信用卡业务做上规模,纷纷降低了申办门槛,“跑马圈地”争夺市场,结果是信用卡“泛滥”,导致一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开始利用信用卡过度超前消费;拥有多张信用卡的人,获得了超高的信用额度,其中不少人用去做短期投资。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客户的收入不稳定,还贷风险上升,信用卡违约率因此居高不下。
还有报道指出,一方面,现在的信用卡申领,存在着制度上的漏洞;而另一方面,银行近年来一直在信用卡市场上“跑马圈地”,以至信用卡滥发成风,一人多卡、过度授信,成为普遍现象。
深圳市经侦局一大队刘育全大队长向《深圳商报》表示:“过去几年尤其是2010年之前,一些银行为了争夺信用卡市场份额,片面追求发卡数量,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信用卡申领人把关不严、甚至不审核的情况,为信用卡恶透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场景三:天价滞纳金
主角:未按时还款的持卡人
场景:银行忍不住的盈利冲动
关键台词:收费陷阱、信用污点
据中新网金融频道了解,欠银行几千元,拖上一两年不还,就变成数万元,为什么?这笔钱往往由本、息、复利、滞纳金4部分组成,其中滞纳金是“大头”。由于滞纳金过高,多数持卡人因此拒绝偿还,宁愿打官司,由法院适当调整还款金额。
北京市西城法院首次发布的《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中指出:“复利、滞纳金之和可能是本金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这样一个情况,持卡人难以接受。”
新华网曾报道,本市某银行的信用卡客户赵某,因认为银行给出的透支数额有误,到约定的还款日赵某没有还款,而是与银行一直联系,希望达成共识。由于对银行解决问题的态度不满,他多次找银行投诉,还曾到银监局投诉过。历时两年多的时间,赵某也没有还款。被银行告上法庭时,赵某的欠款本金是四千余元,而利息和滞纳金则达一万六千多元。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等于免收滞纳金。信用卡分期付款仍属信用卡消费,分期期间一旦逾期还款还是会产生滞纳金,而不少消费者却忽视了这一点。所以,业内人士建议,持卡人应仔细阅读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细则,申办信用卡分期付款后一定要弄清楚每月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按时足额还款。否则,不仅不能免息,而且要交罚息,还会留下信用污点。
场景四:不合理催收
主角:催收公司
场景:我国不完全的信用市场
关键台词:软暴力、无序市场
滥发信用卡已经成为一些银行在信用卡市场跑马圈地的通行方式,由此也带来诸多客户透支逾期不还的难题,引入第三方追讨欠款便成为一种选择。《法制周末》曾在报道中指出,信用卡用户欠款逾期不还后,催收人员使用一些“软暴力”手段,即催收人员存在恐吓、骚扰信件软暴力,采取轮番电话轰炸、半夜骚扰、跟踪外出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欠款者及其父母、子女的正常生活与工作。
据中新网金融频道了解,《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而实际上,某些银行并未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灵活处理,一味采取全额欠款催收的方式,且未及时与欠款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催收效果欠佳。
人民网发表时评时指出,对于银行也是有苦难言。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近年来已呈上升趋势,给一些银行造成了巨大资金损失。银行虽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催讨,但于恶意透支者,本来就没打算还钱,大凡也没有还款能力,即使打赢官司,也要不回一分钱,还白费诉讼费,于是无奈之下出此下策,当然,除了自毁形象,于催款也并无多少效果。相信对于以“软暴力”手段催讨的银行,固然应该规范催收行为,但更需要规范的,恐怕还是发卡。无论如何,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滥发卡,才能有效地遏制恶意透支,乃至使信用卡经营,都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各方观点
银行业内人士:办理信用卡一定要谨慎
某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办理信用卡一定要谨慎,不要被礼物所诱惑,最好不要办理街头推销、商场推销或者上门服务的信用卡,应该事先打电话去银行客服进行详细咨询,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规模稍大的银行大厅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还有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应该详细阅读开卡行信用卡合同,尤其要注意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规定,以免在日后使用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网友:银行发卡混乱自酿苦果
据人民网近期针对信用卡案件激增事件而得出结论得知,在2384网友中,58.8%的网友(1274票)表示“部分银行发放混乱自酿苦果”;5.8%的网友(139票)表示“年轻“卡奴”趋向超前消费”;34%的网友(814票)表示“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有缺陷”。此外,还有1.4%的网友(33票)选择“其他看法,我有话说 ”。
学者:透支产生利息不应再计算复利
人民大学金融学博士刘琳律师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银行依据与持卡人签署的领卡合约收取复利,这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刘琳介绍,1996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作了规定,透支产生利息不应再计算复利。
刘琳称,银行收取滞纳金的行为也值得商榷。“滞纳金是在已有罚息的前提下,再行计算的,有重复处罚之嫌”。他认为,银行以“国际惯例”为由收全额罚息也站不住脚。
律师:银行有义务有必要提醒客户避免拖欠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中广网采访时表示,目前发卡方式带来的问题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带给银行的;另一方面是带给我们持卡人的,一方面不少银行向这些收入不稳定的人群去发放信用卡,他们可能重规模、轻质量对客户的的授信没有严格把关,这一些就是商业银行盲目追求发卡量,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不审查或者降低门槛等等都会造成了一些信贷风险,将来就会导致银行的还贷风险,银行可能要承担这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持卡人信用卡使用记录不良好,包括像这种不按时还款,不支付,或者拖欠年费的这些消费者,这些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个人贷款、购房、购车一系列的金融业务活动,所以这些推销过程中我认为银行是有义务有必要提醒客户,他要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