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财智金业务规则是怎么样的?广发财智金收费及还款方式是怎么样的?下面卡宝宝小编为卡友们介绍广发卡财智金产品服务协议,希望对申请广发财智金的卡友们有帮助。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广发)和广发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财智金”产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发财智金产品介绍
“财智金”产品是甲方在乙方名下所有广发信用卡账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为乙方提供的一种透支转账分期还款服务。针对审批通过的乙方,甲方通过透支转账的方式从其信用卡(指客户在申请本产品时指定的信用卡或甲方给特定客户提供的广发标准信用卡)中扣除一笔不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现金,并划拨至乙方指定的同名国内银行储蓄账户,划拨款项时甲方将收取汇款手续费(本行汇款10元/次,跨行汇款20元/次)。乙方可选择分3/6/12/18/24/36/48/60期(每月为一期)分期偿还本金和手续费(指定用途客户可选择一次性偿还手续费),每期应还本金和手续费将在乙方办理“财智金”的信用卡上扣收。
第二条:广发财智金产品业务规则
1.乙方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方式申请本产品。乙方在提出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产品的所有条款,乙方提出申请即视为已接受本产品所有条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批核并致电乙方,核对相关信息,请申请人留意甲方电话(020-22395508或95508),并配合甲方核对相关信息,如申请人逾期未收到甲方任何通知,可致电甲方24小时客服热线95508查询。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记录批核“财智金”金额,“财智金”金额最终以甲方核准情况为准。
4.“财智金”获批后,乙方提供指定账户须为本人名下国内银行储蓄结算账户,国内外资银行账户、境外账户暂不受理。
5.以下条款仅适用于申请“财智金”特定金额以上且非广发普通信用卡持卡客户(是否属于该类客户由甲方判定):
(1)乙方申请的“财智金”获批后,甲方将同时向乙方发放一张广发标准信用卡,用于偿还客户“财智金”每月账单金额,同时具备消费、提现等一般信用卡功能,“财智金”每月应还款(含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全额计入每月账单最低还款额,乙方每月应按账单提示还款。乙方可在甲方开立个人储蓄结算账户绑定自动转账功能,通过该转账功能每月向办理“财智金”的信用卡内偿还账单金额。
(2)乙方收到广发标准信用卡并申请开通后,甲方将向乙方指定的同名国内银行储蓄账户划入核批金额。
第三条:广发财智金产品所涉费用及还款方式
1.甲方核准发放的金额将分期偿还,可供选择的期数有3期/6期/12期/18期/24期/36期/48期/60期(每月为1期)。每期应偿还的本金=甲方核准发放的金额/期数。
2.甲方每期收取手续费,每期手续费=甲方核准发放的金额×每期手续费费率,每期手续费费率将根据乙方的风险情况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综合服务成本而定,每期手续费费率最高不超过0.75%;手续费同样计入乙方办理“财智金”的信用卡每月账单金额,请乙方留意甲方每月寄送的对账单,并按照对账单金额提示还款。
3.如客户选择一次性偿还手续费,甲方将在首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甲方核准发放的金额×手续费费率(手续费费率最高不超过“0.75%×期数”),手续费计入乙方办理“财智金”的信用卡的当月账单金额,请乙方留意甲方当月寄送的对账单,并按照对账单金额提示还款。
4.“财智金”每期应还款计入当期账单金额;如有任一期应收费用发生逾期,甲方将按照《广发银行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银行卡业务中对信用卡的收费标准计收滞纳金、循环信用利息等相关费用。
5.每期应偿还的本金和手续费的计算精确到分位,本金无法除尽的部分在最后一期扣收。
6.以下条款仅适用于申请“财智金”特定金额以上且符合甲方条件的特定客户(是否属于该类客户由甲方判定):
“财智金”每期应还款全额计入乙方办理“财智金”的信用卡当期账单最低还款额,且乙方每月还款金额将优先偿还“财智金”每期应还款,乙方需按账单提示还款;如有任一期应收费用发生逾期,甲方将按照《广发银行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银行卡业务中对信用卡的收费标准计收滞纳金、循环信用利息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按月缴付账单金额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存款将视为自有存款,不会提前清偿后续各期“财智金”账单金额。
第五条若乙方申请提前清偿“财智金”金额,甲方将在乙方信用卡内一次性扣收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剩余期数全部手续费用,乙方应在信用卡中存入足额款项,且前期已扣收的手续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若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同名国内银行储蓄账户中划入已核批的“财智金”款项后,乙方提出取消或撤回的,甲方将视作提前清偿,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理。
第七条乙方在还款期内如需注销办理“财智金”的卡片,应先提前清偿所有未还欠款(包括未还本金及剩余期数的手续费等),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注销申请。
第八条若持卡人信用卡出现被银行冻结、其他信用程度降低以及违约等情况,甲方可直接将持卡人的“财智金”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包括未还本金及剩余期数的手续费等)。
第九条如乙方逾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从乙方在甲方及广发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依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偿付的款项及费用。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乙方申请“财智金”业务之日起生效;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或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并提前45天在甲方网站(www.cgbchina.com.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公告期满若乙方未申请取消“财智金”业务的,视为同意接受对本协议的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财智金”产品手续费率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广发银行信用卡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确认已全部阅读了本协议及《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并保证已全部通晓、理解和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则视为乙方接受本产品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