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码支付”日益普及的今天,能否通过微信、支付宝实现直接取现,一度成为用户的猜想。《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就在近日,兰州银行宣布,将在全国首推微信、支付宝ATM扫码取款;不过,该“颠覆式创新”上线仅1天,就被有关部门叫停。业内人士对此认为,兰州银行的行为“属于无视规则”,上线1天就被叫停并不意外。
扫码取款业务引争议
从大型商超到菜市摊贩,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手机正在渐渐取代“钱包”的职能。而支付宝、微信等巨头对“无现金日”的营销推广,令愈来愈多的人习惯了“扫一扫”的付款模式。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其中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5.02亿。
不过,《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尽管当前商业银行取款方式多样,但在需要使用现金的时候,拥有至少一张银行卡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兰州银行的一项新业务打破了这样的“常规”。9月4日,兰州银行通过官方微信宣布,兰州银行ATM上线微信、支付宝扫码取款业务。这也意味着,用户无需携带银行卡,只要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ATM机屏幕上生成的二维码,输入取款金额,就能将微信或支付宝内的余额提现。
具体来看,扫码提现收取0.3%的手续费,略高于微信零钱提现到银行卡手续费0.1%,同时单笔限额为5000元,单日累计限额20000元。仅支持钱包余额和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
该业务一经推出,迅速引发各界关注与争议。“迟早的事,科技让生活更美好。”对此,网友“杨光平-robam”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提出隐忧,“ATM机生成取款二维码,微信支付宝扫码后付款,相当于给了银行电子货币,然后从银行取走现金货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则认为,兰州银行ATM机支持支付宝、微信二维码取现,属于无视规则,需尽快叫停。
取现创新或为伪需求
事实上,兰州银行微信、支付宝ATM扫码取款推出仅1天后,即被叫停。目前兰州银行官方微信中关于“扫码取款”的消息也已被删除。
与现有法规的冲突或是主要原因。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同时第十一条规定,尽管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5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Ⅲ类支付账户,但账户余额亦仅能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显然,兰州银行利用微信、支付宝ATM扫码取款并不符合上述规定。
兰州银行可能采用的在ATM上放置商户收款用的二维码,用户扫描二维码后完成付款,由ATM机将现金推送给客户的模式亦被指打“擦边球”,并不可取。
那么,对于出门不习惯带现金和银行卡的人而言,该项业务是否真的存在需求?又是否可替代?
《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发现,当前NFC(非接快速)取款已非新鲜事物,通过银行推出的手指静脉取款、二维码取款和刷脸取款等方式皆可实现“不带银行卡取现”,且从用户体验方面来看均表现较好。
“第一次用招商银行手机扫码取款,还是挺方便的,只要点一次、输个密码就好,其他操作都在手机上完成。”网友“图拉鼎”说。网友“平凡的五月花”亦表示,“很久没去ATM机取款了,竟然有刷脸取款功能,好奇宝宝果断自助开通,相当方便,下次试试手机取款和扫码取款,以后现金,卡片都不用带啦。”图拉鼎更是戏言,在NFC取款模式的普及下,“接下去,你与ATM机唯一的交互就是输入密码和拿走现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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