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之——单笔消费分期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在刷卡后第二天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两个工作日期间,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1、申请金额:分期总金额不得少于5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金额进行更改。
2、申请时间:消费日后第二日至本期账单日前两个工作日之间。
3、申请方式:可通过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6期或12期,每月不限申请单笔消费分期的次数,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进行更改。
手续费率表及范例:
二、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之——账单分期
账单分期付款是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1、申请金额:分期总金额不得少于5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2、申请时间:本期账单日次日至本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二日之间。
3、申请方式:登录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24-365按9转人工即可申请账单分期。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平安银行提供2、3、4、5、6、7、8、9、10、11和12期分期期数可选择,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进行更改,且3个月内不能进行第二次申请。
手续费率表及范例:
三、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之——保费分期
平安信用卡保费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在保费交易日后第二日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两日期间,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将保费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四、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之——灵用金分期
平安信用卡"灵用金"现金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额度(不包含临时额度)内全额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现,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