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已达2.68亿张。海量信用卡在为银行、消费者带来利益、提供便捷的同时,也增大了使用风险。最新统计显示:过去5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的金融犯罪案件中,仅信用卡诈骗罪一个罪名的受案数,就占了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38.8%。
以卡办卡泄露个人信息
李某一早发现手机收到两条提示信息,内容是其持有的某张银行信用卡有两次消费记录共计2300余元,信息发送时间,即信用卡消费时间,为晚间23时许,而那时李某早已休息,并未使用过此卡,显然是有人盗用了他的卡。
近日西城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有着李某相同遭遇的涉案卡主多达几十位。这些卡主都有相同的经历:均在超市门口、马路边或写字楼里代办银行信用卡的摊点,以正在使用的信用卡作担保,申请办理过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也就是“以卡办卡”。
问题正是出在这个环节。申请办卡的流程看似简单,仅需将现有信用卡及个人身份证交由办卡人员进行拍照留存,填张申请表就可以离开,却不经意间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据调查,不法分子正是以每条20元的价格,从这些闲散办卡点的人员手中购买了信用卡卡主的个人信息。
信用卡是如何被盗刷的
不法分子用买来的个人信息,利用网上购物以及快递业务中的薄弱点,足以实现盗刷信用卡的目的。
原来,网上购物的“快钱”支付平台是可以不用支付密码的,不法分子利用涉案卡主外泄的信用卡号、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银行称CVV)、卡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网上刷卡购物。而快递送货人员通常不会查验收件人的身份证,所以他们可以随意编造地址和姓名,顺利取货签收。不法分子随后再将“买”来的货品低价卖出,完成套现。
信用卡持有人不要错误地认为印在信用卡上的信息即是可以公开的,特别是信用卡背面的三位数字验证码(即CVV),它们具有密码性质的功能。信用卡本身存在两种支付方式:过卡支付和离线支付,过卡支付通过输入密码来进行交易确认,离线支付则是通过卡号和背后的验证码来默认协议完成。
信用卡持有人最好在领卡后尽快将信用卡背面的三位验证码背熟,然后将其抹去,防止信息外泄;同时,尽量绑定相应的手机提示功能,在发现信用卡可能被盗刷的情况时,及时通知银行,采取积极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银行办卡外包存在隐患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在发卡营销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泄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等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银行的从业人员对这一点是认识明确的,但是现在很多办理点的工作人员并非银行的正式员工,而是一些外包人员,他们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容易受利益驱使而将信用卡卡主的信息外泄。
因此,持卡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将信用卡信息透露给他人,身份证与信用卡应尽量分开存放,防止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方面应从保护持卡人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在办卡、刷卡等环节对卡主个人信息的看管力度。
此外,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有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而通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