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饶市生育报销报销呢?那么,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现在,就让生育保险小编来告诉大家,如何办理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吧。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
2.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单位,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3个月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的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等原件。
5.《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已参加了女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4个月之内可到辖区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每胎剖宫产1100元、手术助产650元、顺产450元,一胞多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生育医疗费200元;
生育期间的工资补贴:晚育按4个月的缴费工资计发,正常生育按3个月的缴费工资计发,剖宫产、手术助产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