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滞纳金怎么算?
对于纳税人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
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 欠税金额 × 滞纳天数 × 0.5‰
车船税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在了解车船税滞纳金怎么算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再了解一下新车船税如何缴纳?
1、新车船税缴纳期限。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车船税缴纳方式。缴纳机动车车船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由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其税款随交强险一同征收;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船税完税情况实施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新车船税缴纳计算方法
购置的新车船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