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和央行在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天起,《通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不再区分商户类别,而是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同样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
2015年8月10日,发改委和央行下发《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的意见》,业内呼吁已久的取消行业分类、借贷分离等被写进了该《意见》。今年3月14日,发改委和央行发布《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涉及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项内容,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除了本文开头提及的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和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的降低,《通知》还对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实行单笔封顶措施。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单笔收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最高均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通知》还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措施。同时,根据《通知》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原来的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有助于形成市场化的定价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收费机制,遏制银行卡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
“2015年,针对受理市场违规行为的治理有所成效,但各收单机构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套、冒、绕"等传统收单违规手段和通过代收代付、特殊计费等渠道进行的违规交易业务仍较普遍。同时,支付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收单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逐渐增多,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对受理市场规范运作提出了更大挑战。”《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6》称,“2016年,银行卡产业各方将在监管机构指导下继续推进受理市场规范运作,加强对各类违规现象的纠查和自律,完善创新业务规范。中国银联将联合各成员机构加强商户真实性管理,探索成员机构评级分类管理,继续开展特殊计费专项整治。同时,产业各方将继续推进刷卡手续费定价改革,稳步落实改革内容,优化完善受理市场规范,确保市场平稳过渡,实现对受理市场和行业乱象的标本兼治。”
根据《通知》发布时的官方新闻,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引导银行卡经营机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从发改委网站了解到,去年以来,发改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降低住建、工商、民航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和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减负约120亿元。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今年6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则表示,通过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和征信服务收费,每年可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等用户支出约80亿元。
对于消费者而言,发改委和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发布《通知》时指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不向持卡消费者收取。本次政策调整,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有利于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改善经营环境,不仅不会增加消费者支出,而且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刷卡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