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南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南平市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在,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南平市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吧。
南平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二份;
2. 企业职工工资财务报表及复印件(A4纸)。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南平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南平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另外,关于在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资讯现场的工作人员,同时,我们网站也全方位的为您解答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