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信用卡透支60万元,还两次外逃。8月1日,记者从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覃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据了解,覃某2013年1月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当年5月他为购车到该行签订了透支70万元的信用卡大额分期付款合同。同年6月,覃某使用该信用卡透支70万元用于购买了一部汽车。自2014年2月起,因覃某未再如期还款,银行多次向其催收,后覃某改变了联系方式,以躲避催收。截至2014年5月,覃某透支本金593143.04元,利息10907.49元,未予归还。2014年5月29日,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警方对覃某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立案侦查。2015年4月1日,公安机关将覃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刑拘措施。同年4月7日,覃某被取保候审。同日,覃某向银行归还人民币20000元。此后,覃某为逃避信用卡偿还义务再次外逃,后公安机关于2016年3月23日将覃某再次抓获。
更多内容请关注专业金融服务平台——卡宝宝网(http://www.cardbaobao.com〕 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