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同比增长高于或持平整体税收增速,这说明直接税的比重正在上升。这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改革预期。”
卡宝宝小编查询财政部网站,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计算、分析和对比。按照近日公布的财政决算信息,去年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40.61%,按照同一口径计算,今年上半年,直接税的占比达到43.28%,增幅达到2.67个百分点,直接税比重的增加幅度较大。
直接税占比较快增长,可能与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应有一定关系。但从统计数字上基本看不出来,无论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一定的增长,说明来自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并不很大。从数据可以看出,上半年直接税的增加,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和契税这两个税种上。个人所得税5695亿元,同比增长19.8%,契税2163亿元,同比增长14.8%。大致可以肯定,主要是这两个税种的增长拉高了直接税的占比。而这两个税种之所以增幅很快,是因为今年年初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带动了来自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陡然增加,主要得益于一些居民出售住房增加收入,缴纳了不少所得税,而契税的提高当然是房地产交易的直接结果。能够佐证这一点的是,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7.6%,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增长17.3%,一枝独秀。
由此可见,虽然今年上半年直接税的比重有较大的增幅,形成一个所谓的亮点,但因为它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几乎完全依赖房地产的刺激政策,并没有形成直接税占比增长的长期趋势,不具有可持续性,很难有乐观的理由。
我不认为此次直接税比重的增加是一个值得乐观的理由,还有如下一些考虑。
从目前来说,我国税收大部分来自间接税。间接税具有可转嫁性,税负归宿不确定,而且具有较强的累退性,缺少公平性,所以,降低间接税的比重而增加直接税的比重,提高税收的公平性,既是学界的呼吁,也是国家税收改革的方向。但提高直接税比重的路径,不应是直接增加直接税,增大分子,而是降低间接税,以减小分母。但从现在情况看,降低间接税只是一种期望。今年已经启动或者正在启动的税改,仍然继续扩张间接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基本来说都是间接税。这些税改都是属于扩张性的加税,而不是减税。已于今年7月1日启动的资源税改革,扩大了税基,此后还会继续扩大税基。虽然目前的改革主要是对以往各项收费的平移,原则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但从税收角度来说,税收是增加了。环境保护税虽然目前并未尘埃落定,但很可能不久就会完成立法。消费税的扩围也是近来税改的重要内容,向“三高”征税大概没有什么疑问。这三种间接税的开征或扩围,使间接税税基继续扩张,间接税在总税收中的比重也一定会增加。所以说,今年上半年直接税比重的增加,只能是一种短暂的偶然的现象,不可能成为持续的趋势。
当然,在间接税不断扩张的同时,如果要继续保持直接税的比重不变或增长,国家大概会祭起房地产税这把利剑。房地产税是典型的直接税,如果房地产税开征,可能会改写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版图,提高直接税在总税收中的比重。但是,房地产税理论上存在死结,如土地国有与房屋私有这样的矛盾。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房地产税是决不能任意开征的。决不能为了增加直接税的比重而开征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严重问题的税种。
以上分析是想说明,由于要开征或调整一些间接税,形成新的加税,所以,直接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很可能在将来重新下降,很难继续上升,除非征收房地产税;但由于房地产税无法解决一些根本问题,因此决不能成为增加直接税比重的工具。
实际上,增加直接税的比重,并非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至少还有可以同时选择的三个选项。
第一,继续降低增值税的税率。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尤其制造业的发展。现在,朝野有一个共识,就是适当降低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如果降低几个百分点,就可能带来较大的减税效应。增值税税率降低,会带来直接税比重的上升。
第二,千万百计增加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收入。只要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收入增加了,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自然水涨船高。今年上半年房地企业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也大幅增长,支撑了整个企业所得税的增长率;个人来说,人们出售住房,增加财产收入,就直接带动个税和契税的大幅度增加。国外不少发达国家和我国一样既征收增值税,也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的占比很高,就是因为这些国家居民个人的收入是非常高的。在个人收入还很低下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增加直接税比重,本身是很不现实的。
第三,完善税制,堵塞漏洞,以增加直接税收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不合理,其征收对象主要是可被单位直接扣税的工薪阶层,而不拿工资却收入极高的富人,却轻易地逃掉了所得税。所以,完善个税,加强征管,自然可以增加收入,对于增加直接税比重,不无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