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可以由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计算公式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金额=价税合计-税额
3.举个例子
例如:某自然人出租住房取得含税租金1 万元。
原营业税= 10000×1.5%= 150 元
现增值税= 10000/(1+5%)×1.5% =142.86 元
金额=10000-142.86 =9857.14 元
4.特别提醒-开票金额
实务中,往往是给个人出租住房的税后租金,为了便于税金好处理,建议开票金额为:
开票金额-开票金额/(1+5%)×1.5%=个人出租住房的税后租金
开票金额=个人出租住房的税后租金/(1-1.5%/(1+5%))=1.014492754×个人出租住房的税后租金
5.开票的样子
(1)“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2)“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地税机关名称;
(3)“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地税机关代码;
(4)“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电子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5)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代开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8)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XX元”。
6.再次提醒:除了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特殊情况,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