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医改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接下来就让卡宝宝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吧!希望小编介绍可以帮到需要了解的朋友。
同时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根据规定,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个人帐户支付范围:
一是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二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起付标准以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超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当然,医疗费用还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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