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男子办信用卡前期如约还款,获取提升信用额机会后透支取款并逃逸,银行方报警将其抓获。近日,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名叫张凌,2011年2月,张凌在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万元。张凌领卡后,打算先按期还款,提升信用额度后再逃之夭夭,因此前期使用该卡消费后均正常还款,并通过拨打信用卡中心电话将额度调至6万元。2012年3月张凌将该信用卡额度使用殆尽,4月仅还了1万元存到该卡里,之后再未有过还款。截止2016年3月4日,共欠款81236.16元。
从张凌不再还款开始第三个月,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工作人员拨打张凌在申请办卡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但显示该手机已经停机。银行方又通过信函、公告、上门等方式对其催收,但始终找不到张凌本人,农业银行遂报案。警方立案后离开展开调查,但张凌已经逃之夭夭。2016年3月4日,通过长达一年的追捕,张凌终于被刑事拘留。张凌归案后,其家属积极退赔本息合计81236.16元。
经审查,被告人张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4月,由景德镇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昌江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