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个税申报的时候,如果你的年所得超过12万,那要及时到地税局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哦。今天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南京某大学法学院的范教授向建邺地税局咨询:“我除了在学校教书之外,还在一个上市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单独一方收入没有超过12万元,但两方面合并收入就超过12万元了。我们学校的会计告诉我需要我单独再向地税局报一次税,想问这12万元是怎么算的?我该怎么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税务人员告诉范教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的规定,年所 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也就是说,范教授在法学院和上市公司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都应 计入12万元的范畴。
二、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而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 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如果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根据范教授的情况,他可以选择法学院或上市公司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中的一个,在每年1—3月期间,固定到该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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