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由于工作的原因会发生工伤伤害,如一旦发生了事故,就会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就需要了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要按照工伤的程度来进行划分,不同的工伤程度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不一样。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最新哈尔滨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方面的内容。
1、哈尔滨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20元/天等医院花费按照工伤保险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2)停工留薪:
a.工资发放:按照工伤前工资待遇照旧进行发放。
b.停工规定:停工接受工伤医疗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医疗期总共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生活护理:护理费发放
a.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发放哈尔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b.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发放哈尔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c.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发放哈尔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4)哈尔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81元。
2、哈尔滨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二:伤残赔偿标准
(1)发放标准
a.一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90%;
b.二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5%;
c.三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0%;
d.四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5%;
e.五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0%;
f.六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60%。
(2)发放要求:一级至四级伤残: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技术缴纳医疗保险;
b.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c.伤残津贴或养老保险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不足。
(3)五级至六级伤残: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a.首先应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保留劳动关系);
b.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
c.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不足;
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发放伤残津贴,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哈尔滨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三:死亡赔偿标准
(1)发放标准
a.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b.丧葬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哈尔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a.配偶每月发放40%的工伤职工工资(工伤前);
b.其他人每人每月发放30%的工伤职工工资(工伤前);
c.孤老或孤儿加发放10%的工伤职工工资(工伤前)。
(3)发放要求
a.哈尔滨工伤职员工亡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
b.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c.哈尔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774元;
d.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综合不能超过工伤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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