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男子佟威以做生意为由,借取朋友信用卡透支用于自己消费,多次骗取他人存款43万元,近日,海口中院对佟威诈骗案作出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2013年6月21日,佟威以做生意为由,向左某等人借信用卡透支消费,并以资金紧张向他人借款借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万元的信用卡使用,并给左某写了一张借条,承诺2013年12月31日之前还卡。之后,佟威使用该信用卡透支消费。约定的还卡时间到期后,佟威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2014年3月底,佟威未告知其工作单位便离开海口返回江苏,并更换了电话号码,导致左某无法联系到佟威。因佟威未按时还款,左某挂失该卡并补卡后自己偿还了佟威透支的2万元本息。
2013年7月,佟威以做生意为由,向张某玉借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5万元的信用卡和一张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的信用卡使用,并私自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提升到人民币4.5万元。之后,佟威使用该两张信用卡透支消费。2013年8月初,佟威又以做生意为由向张某玉借款人民币现金2万元,并向张某玉表示自己住房可以作为借款担保。此后,张某玉多次向佟威催要信用卡和欠款,佟威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在张某玉的紧逼下,佟威于2014年3月6日向张某玉写了一张9万元的借条,表示2014年3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后佟威手机关机,导致张某玉无法联系到佟威。张某玉挂失该卡并补卡后自己偿还了佟威透支的7万元本息。
2013年9月,佟威以做生意为由,向任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并于2013年10月1日给任某写了一张4万元的借条,约定2014年4月30日还清借款。2014年3月底,佟威离开海口返回江苏,并更换了电话号码,导致任某无法联系到佟威。
2013年10月25日,佟威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肖某才借款人民币30万元,并向肖某才出具借据,写明还款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佟威拿到该笔款项后,将其中18万元用于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其余用于个人消费。2014年3月,因佟威无力还款,佟威的家人代佟威偿还肖某才8万元。2014年3月底,佟威离开海口返回江苏,并更换了电话号码,导致肖某才无法联系到佟威。
2014年1月10日,佟威以帮助车主处理维修车辆为由,将客人修理的的小轿车,私自以人民币6.8万元卖给同事。佟威收到钱后,将尚未维修好的该车交给他人使用,将收到的人民币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佟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多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佟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宣判后,佟威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海口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佟威以多次骗取多人钱款共计43万元的事实清楚。海口中院认为,上诉人佟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更多内容请关注专业金融服务平台——卡宝宝网(http://www.cardbaobao.com〕 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