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收货地址、购买信息、提交表单,再输入网上银行的相关信息,最后点击这个‘确认无误、付款’的标识,这就行了。”随着李小姐的手指轻轻一点,相应的款项就从她的银行账户转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保证金账户中。接下来,她只要坐等网上卖家送货上门即可。
只要李小姐不“确认收货”,卖家就无法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个“中间人”那里收到交易的货款,李小姐完全不必担心卖家收了钱不发货或者以次充好。
除了网上购物,李小姐的信用卡还款、水电费缴纳、手机充值也都是通过各种电子支付渠道完成的。最近,她甚至还打算通过一家电子支付公司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保险。被电子支付公司“征服”的,绝不止李小姐一个。方便、快捷、安全的电子支付已经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规模迅速增长
据艾瑞咨询近期发布的《2008-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发展十分迅猛,交易规模从2007年的976亿元飙升到2008年的2743亿元,同比增长181%,这已是连续第四年保持三位数的增幅,远高于网络经济49.2%的增速,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行业。据该机构预计,三年后,这一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12000亿元。
“调查数据可以说明电子支付行业所蕴藏的潜力是无限的,规模是巨大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方盈芝预测,面对目前四十余家的电子支付企业,任何一个单一的支付需求便可能诞生一场支付革命。
事实上,快钱、支付宝、银联支付等各家电子支付公司近期确实都在大力拓展新的业务。连锁酒店、保险、教育、航空机票、B2C网站、网游、旅游、运营商及公共事业缴费等各大“山头”都已被插上了电子支付的“旗帜”。
但是,市场的高速扩容和行业的迅猛发展,在令电子支付企业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使行业中原本隐藏在深处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由于第三方支付系统目前仍游离在银行系统之外,因此,如果没有知情人士提供证据有力的举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或套现并不是没有可能。”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此,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和银行都出台了很多针对措施,例如,很多电子支付公司都成立了风险控制部门,以此来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规操作。也有公司通过过滤机制,对每笔业务进行信用卡套现等犯罪行为的过滤。工行、建行、招行等多家银行都对信用卡的单笔支付和每日累计信用卡透支额度进行控制。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违规案件的发生。
“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存在一些恶性竞争,不但阻碍了该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损害到了银行的利益。”一位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基本都是按打包协议价格进行支付结算收费。第三方支付公司拓展客户越多成本越低,而银行支付系统等资源的占用量却越来越大,银行的整体收益也就大幅减少甚至不能覆盖成本及风险。这种情况下,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还利用较低的费率甚至免费的优惠,与银行在支付领域进行恶性的价格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我们希望第三方支付公司能积极协调与银行的整体合作策略,尽快就科学合理的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机制和费率达成共识。”
资金池的困境
相较于洗钱和非法套现,电子支付业的资金池沉淀问题更为各方所诟病。
第三方支付公司普遍存在资金池沉淀。以支付宝为例,其金融合作部资深总监葛勇荻表示,在缺乏诚信的环境中,网络担保交易必然会有一定的资金占用。相比较支付宝即时到账业务来说,平均会有7-10天的网购资金占用。
7月6日,支付宝总裁邵晓锋也在公司半年度大会上宣布,支付宝用户数突破2亿大关,日交易数达400多万笔,日交易额逼近8亿元人民币,预计年底可实现12亿元日交易额的目标。而据艾瑞咨询此前发表的研究数据显示,去年淘宝网全年交易额达999.6亿元。由此可见,支付宝所沉淀的资金池十分巨大。
“上海曾经出现一个案子,几个人注册了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买方把钱压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那里。两周后,双方确认了交易,但卖方发现根本没有收到钱,第三方支付公司把钱卷走了。”业内人士宋先生告诉记者,有了这样的案例,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自然就更引人关注了。
由于目前监管部门并没有明确这部分沉淀资金的性质,也没有对此类资金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因此,支付宝就将交易保证金交由工行托管。在支付宝的网站,记者找到了由工行浙江分行出具的《支付宝2009年05月资金托管报告》。报告显示,根据工行与支付宝公司签订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协议》,该行对支付宝的客户交易保证金账户的余额进行了核查,并对其客户提现及余额支付进行了抽查,未发现交易保证金被挪用或与信息资料不符的交易。
“由于该资金托管账户为集合账户,无客户的分户明细账,对交易的真实性也无法进行核实,因此,这笔资金仍存在支付宝通过伪造交易挪用资金的风险。”某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建议,监管部门应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沉淀资金的性质,加强对这部分沉淀资金的监管,要求其强制缴纳存款保证金,同时要求其在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进行托管,降低流动性风险,以维护这部分资金的安全。
而对于这笔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一位艾瑞咨询的分析师向记者表示,支付宝在淘宝方面的业务并不收费,利息归支付宝所有合情合理。但由于这笔资金很大,且属于淘宝卖家,因此,她也建议支付宝能将利息收入中的一部分按比例返还给卖家。
巨额资金的沉淀,也让很多网上卖家焦急。但由于这笔资金所有权是网购的买卖双方,支付宝只是暂时收管,因此,支付宝无法像沃尔玛、国美一样将其以供应链融资方式运作,也不能按其海外同行PayPal等机构的做法,通过基于保证金账户的小额贸易融资、信用卡等方式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
最近,支付宝与建行合作,推出了一种类似于贸易融资的“卖方信贷”系统。支付宝以曾经的电子交易数据为基础,制定了一个严密的信用模型,由银行对通过支付宝认定质量较好的客户给予授信,然后银行再以被保证金账户锁定的全额货款作为质押物,基于真实的交易发生,逐笔向卖方进行放贷。
虽然该业务的不良贷款率平均低于1%,它的推进却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在于多数银行不能凭这种以网络交易数据为基础的信用评定来授信甚至放贷。”浙江一位银行业人士向记者坦承,除此之外,银行的IT处理能力很难达到“卖方信贷”这种小额海量的信贷处理需求。
央行出手规范
正是看到了电子支付行业迅猛发展背后暴露的诸多问题,央行也越来越重视对电子支付行业的规范与管理。
4月17日,央行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文件。文件规定,此前已成立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登记手续,4月17日之后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自从事该业务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央行还指出,要求登记的支付清算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银行卡跨行清算以及央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其中,网上支付排列第一位。
“这是央行准备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信号。”业内人士宋先生如此判断。他认为,电子支付行业的风险是央行要求网上支付企业登记的主要原因。
随着电子支付行业迅速发展,央行发现在现金交易之外,电子支付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有效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电子货币交易量的突然加大。由于多元化支付清算体系是在央行管辖范围之外,所以,为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及货币流量的管理效率,央行才启动了此次登记,对国内各家电子支付公司进行有效摸底。目的是为了掌握目前电子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企业规模以及每天的货币交易量等,并进一步加强货币流通的传导机制。而早已传闻多年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极有可能由此“出世”。
“随着《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出台,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大,第三方支付行业将面临一场大洗牌,80%的企业将被迫出局。”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方盈芝表示,在央行的公告中,电子支付行业被定性为非银行类金融业务服务商,也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央行此次摸底电子支付行业将以发放牌照的形式来提高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牌照一旦发放,监管问题将应运而生。今后,央行将全力打造以人民银行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支付清算组织为补充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以往电子支付在行业内的无序现象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治理。
第三方支付:繁荣背后有隐忧
2009-12-10